法规
数字产品护照的执法与处罚
DPP 通过现有的欧盟市场监督和海关框架予以执行。处罚由成员国层面在 ESPR 和行业法规所规定的最低标准范围内确定。
由谁执法
- 市场监督机构,设于各成员国(Regulation (EU) 2019/1020)。通过 ICSMS 数据库和欧盟产品合规网络进行协调。
- 海关机构,在进口环节执行第一线检查。它们可以在边境以电子方式索取 DPP。
- 行业监管机构(化学品领域为 ECHA;能源领域为各国能源机构)提供专业支持。
它们可以采取的措施
- 索取 DPP 及任何底层证明文件。
- 执行符合性检查(文件审查、实验室检测、现场检查)。
- 责令采取纠正措施:更新 DPP、召回或撤出市场。
- 在国家上限范围内处以行政罚款。
- 将刑事事项(欺诈、伪造 DPP 签名)移交检察机关。
处罚幅度
各项法规规定了处罚的最低标准:"有效、相称且具有劝阻性"。在实践中,各成员国的行政罚款从轻微文件不合规的 500 欧元,到《电池法规》下严重违规的欧盟年营业额的 4% 不等。随之而来的还可能有市场投放禁令和不合规库存的销毁。
三条实用规则
- 保持 DPP 最新。销售点的 DPP 与产品不符是最常见的单一不合规情形。
- 维护解析器。无法解析的 DPP 会被视为不存在的 DPP。
- 保存证明文件。在整个保存期内,主管机构可要求查看 DPP 字段背后已签名的可验证凭证(VC)。
